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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召开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3月30日下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召开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动员部署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静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王承文主持。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高福、谢心澄、高瑞平、王承文、韩宇以及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以在线方式参加了科技部年度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系统回顾了过去一年科技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深入分析了科技管理系统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科技部年度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科技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堂华传达解读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从强化政治监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科研领域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抓早抓小,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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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一批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对自然科学基金领域科研不端行为严肃查处。年持续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与案件查处工作,对若干科研诚信案件进行了审议,并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定。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对相关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现将7份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的处理决定书(网络发布版)予以公布。
关于对孙玉兵等发表的论文中存在数据造假、抄袭剽窃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1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华北电力大学孙玉兵等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涉及论文如下:......
经查,上述论文存在数据造假、抄袭剽窃、图片错用等问题。此外,孙玉兵还将涉事论文用于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以及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规定,撤销孙玉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环糊精修饰介孔氧化铝与Eu(III)和U(VI)相互作用及其机理的研究”(批准号)、“环境放射化学”(批准号),追回上述2个项目已拨资金,取消孙玉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孙玉兵通报批评。
关于对桂日军等发表的论文中存在图片造假、重复发表、署名不实、擅标他人基金项目号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6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青岛大学桂日军等发表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涉及论文如下:......
经查,论文8、9、11、19、20存在重复发表问题,论文17、19存在图片造假问题,论文8、9、11、17、19已撤稿。论文8、9、11、17、19、20第一作者桂日军对存在图片造假和重复发表问题负主要责任。桂日军还在所有涉事论文中擅署他人姓名、擅标他人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将部分涉事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项,并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取消桂日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桂日军通报批评。
关于对陈志文等发表的论文中存在虚构同行评议意见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1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上海大学陈志文等被撤稿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涉及论文如下:......
经查,陈志文作为涉事5篇论文中3篇论文的通讯作者和另2篇论文的实际联系人,完成了5篇论文的投稿。其在推荐审稿人的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邮箱地址,并使用这些虚假的邮箱,向杂志社回复了10份审稿意见。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三条,并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陈志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电子束辐射场作用下氧化锡的微结构演化及其性能研究”(批准号)、“金属/半导体薄膜中分形团簇的纳米结构及其非线性特征”(批准号),追回上述2个项目已拨资金,取消陈志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陈志文通报批评。
关于对张坚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代写代投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青岛大学张坚等发表的论文“JianZhang*,TaoMao,ShuyunWang,DongshengWang,ZhaojianNiu,ZhenqingSun,JianliZhang*.Interleukin-35expressionisassociatedwithcoloncancerprogression.Oncotarget,,8(42):-.”(标注基金号)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张坚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了上述论文的代写和代投,并在论文中标注了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还将此论文列入该项目的结题报告中。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张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胰岛素强化治疗对高甘油三酯血症性急性胰腺炎内皮功能障碍的影响及分子机制”(批准号),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张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张坚通报批评。
关于对张睿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代写代投、数据造假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8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中国医科大学张睿等发表的论文“XiaofeiYan,JianZhao,RuiZhang*.Interleukin-37mediatestheantitumoractivityincoloncancerthroughβ-cateninsuppression.Oncotarget,,8(30):-.”(标注基金号)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论文通讯作者张睿以实验外包的形式将一些病理样本和数据交给第三方公司,要求发表一篇标注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的SCI论文,该论文除由第三方代写代投外,还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张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ERRα促进结肠癌奥沙利铂耐药的机制研究”(批准号),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张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张睿通报批评。
关于对王贞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代写代投、数据造假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9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南京医科大学王贞等发表的论文“KuangkuangZhu,DongSun,XiaoqinZou,RuixiaLiu,ZhenWang*.Interleukin-36receptorantagonistisassociatedwiththeprogressionofrenalcellcarcinoma.InternationalImmunopharmacology.84.”(标注基金号)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王贞伪造论文数据后提供给第三方公司,由其完成论文的代写代投,并支付了2.4万元酬劳。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王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JNK通过介导Bcl-2磷酸化调控尿毒症肠上皮细胞MPTP的作用及机制研究”(批准号),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王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王贞通报批评。
关于对陈银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署名不实、擅标他人基金项目号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38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海南医学院陈银等发表的论文“定量超声评估乳腺癌放疗相关正常组织损伤的可靠性.中国老年学杂志,,10(39):-.”(标注基金号)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涉事论文为第一作者陈银单独撰写,内容抄袭剽窃了他人论文,并在论文中擅署他人姓名、擅标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取消陈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年1月7日至年1月6日),给予陈银通报批评。